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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記者從池州市住建局獲悉,為完善既有多層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該市老年群體宜居水平,在結合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池州市近日經市政府市長辦公會會議研究,同意在池州市中心城區繼續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并制定印發了《池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方案》。
《方案》明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遵循“業主主體、政府引導、政策支持、試點先行”的原則。鼓勵支持非單一產權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在電梯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政府給予25萬元/臺的財政資金補貼。“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以上(含4層)的非單一產權多層住宅”均適用該《方案》。
《方案》指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以住宅小區、幢或單元為單位實施,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相關居民作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人,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申請人可以委托業主代表或業主委員會作為實施主體負責上述工作,也可以書面委托電梯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代理上述工作。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案》要求要充分聽取擬加裝電梯所在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業主的意見,應當由本單元或者本幢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在資金籌集方面,《方案》明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以業主自籌為主,財政補貼為輔,鼓勵單位和社會其他資金積極參與。將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共同出資業主協商約定。試點期間,市、區(貴池區、開發區)財政以先建后補方式給予補貼。
《方案》還對此次試點范圍和時間進行了限制:池州市中心城區長江以南、池州九華河以西、銅九鐵路和蕪大高速公路以北、秋浦河以東的區域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適用本方案。試點時間:從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加裝電梯通過聯合審查時間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
大皖新聞記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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