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你家的豬肉看起來為什么這么新鮮?”在市場上,我們經常會看到通過使用“生鮮燈”照射的豬肉和蔬菜,顯得格外新鮮。在美妝界,我們已經司空見慣了“美顏打光”,而現在在市場上的農產品生鮮銷售領域,這種現象也屢見不鮮。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作出了明確回應: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該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南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認真學習新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工作要領。
8月7日,記者跟隨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閘分局對轄區內農貿市場使用生鮮燈的問題進行了突擊檢查,在肉類、禽類等生鮮商品中發現4家商戶使用生鮮燈。
執法人員向商戶宣傳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勸導商戶更換燈具,共計更換了15盞“生鮮燈”。這一行動有效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
記者也了解到,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宣傳,使新規深入人心,同時組織工作人員,不間斷進行巡查,杜絕“生鮮燈”卷土重來的情況發生。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沈楊 編輯/汪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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