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證明你爸是你爸?怎么證明你媽是你媽?曾經活躍在互聯網上的搞笑梗,如今卻變成了真實。
寧波市鄞州區潘火街道世紀花園社區的徐女士向記者幫發來一個求助,關于業主如何證明自己是業主的事情。她和老公在婚后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結婚后已經一起生活了十年。近日去社區辦事,社區表示,一定是房產證上有名字,才算是業主,徐女士的名字不在房產證上,就不能稱得上是小區的業主。
這一判定把徐女士弄懵了:我和老公是婚后買的房子,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我還需要證明自己是小區業主?
【資料圖】
徐女士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房產證、結婚證、老公的委托書,社區依然不承認自己是業主。
“我作為小區業主,該如何證明自己是業主?”徐女士不禁問出了一個頗類似網絡梗的問題。
53歲的徐女士想要參與小區事務
被告知不是小區業主
寧波的徐女士今年53歲,已經退休三年。
近日,自己所住的小區世紀花園,第三屆業委會解散,一些項目審計需要人員支持。徐女士年輕時從事過相關工作,本著發揮余熱的心態,她報名參加審計工作。
但是,世紀花園社區的工作人員卻告知她:你的名字不在房產證上,不算是小區業主。
這一事情,把徐女士的心情弄得很糟,她不禁回憶起這不是第一次因為房產證名字未登記被否認業主身份:第一次,三年前,徐阿姨想要競聘業委會成員,因為房產證沒名字,社區表示不是業主沒有資格競聘。第二次,去年,業委會選物業公司競標,歡迎業主參與,徐女士去報名,又被告知不是業主。第三次,今年想要去參與小區審計項目,又因非業主被排除在外。
徐女士說,房子是老公和自己在婚后買的,“因為覺得房子是婚后買的,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共有財產,自己占有50%的產權,自己和老公沒有太多講究,很多事情誰去操辦,就寫誰的名字,沒想到會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而被否定是業主。”
事情發生兩三次后,徐女士的老公提出,要不干脆去交易所過戶給徐女士或者加個名字。
“但是我真的很費解,難道要我去過戶,才能證明我是業主?”徐女士說,自己曾經拿著房產證去房產交易所,對工作人員表示是否能出具證明自己是業主,對方表示,你本來就是業主,不需要證明。但是一和社區進行溝通,社區工作人員仍表示,一定要房產證上有名字才是業主。
徐女士頓覺,天下之大,“竟然無處說理,就像是證明我爸是我爸一樣,我自己怎么證明自己是業主呢?”
社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來確定業主
律師:并不認同,業主身份毋庸置疑
潮新聞記者聯系到了潘火街道世紀花園社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徐女士的情況屬實,但是認定她并非業主,不是社區出臺的規定,而是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里面規定了業主指的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才能稱為業主,我們是按照規章辦事情,并沒有自己人為設定框架。”
同時,工作人員表示,針對徐女士這種情況,只有在離婚的時候,房子才能被認為是共有產權,但是現在房產證上沒有名字,的確就不能認定為業主。并且,這種業主認定方式,不是個例,一般在競聘業委會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一些業主家屬也想參與,但是并非業主。“我們一般建議,比如業主本人去參選,兩夫妻,一個人去參選也是一樣的,家屬可以作為后備軍,但是如果沒有名字的家屬參選,根據條例,的確不行。”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名字,就不能算是業主嗎?
記者也咨詢了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這件事,“并不合理”。
“房產的所有權人,是由民法典等法律來規定。比如徐女士的情況,房子是婚后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徐女士和老公有婚內財產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房子就被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即使是只寫了徐女士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徐女士依然是共有權人,也是業主。”
至于社區表示《物業管理條例》中對所有權的規定,“物業管理條例只是規定了所有權人是業主,現在徐女士有充分的證據,比如結婚證等相關證據證明她是所有權人,即是業主。”
事實上,這種情況,房產證只是一個表面證據,徐女士有更多的證據表明自己是業主,“自然,社區的做法有點過于機械化了,徐女士無論從各種角度來說,業主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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