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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22日),記者從常州法院獲悉,近日,“常執2023”集中執行發令槍再次響起,全市法院執行干警鉚足干勁,亮劍執行,通過錯時與突擊方式開展行動,保持集中執行攻堅態勢持續升溫。
此次集中執行共出動警車44輛,干警163人次,涉及案件102件,拘留6人,罰款2人6000元,拘傳27人,搜查3處,扣押車輛3輛;執行完畢案件15件,執行和解33件,執行到位502.39萬元。
溧陽法院在開展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集中行動中,因被執行人未經法院批準繞開“限制消費令”多次購票乘機,經綜合研判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被執行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積極籌措資金,于集中執行當日繳納了罰款。
金壇法院在一起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執行中,經一系列財產線索調查后,承辦法官綜合判定被執行人存在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情形,遂告知將向公安機關移送其拒執線索。
6月20日,被執行人主動與申請執行人聯系,于當日上午十點來院交付300萬元執行款,案件執行完畢,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鐘樓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在凌家塘某水產店找到被執行人并將其拘傳至法院調查。
新北法院在執行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中,執行標的12萬元,經網絡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承辦法官至位于丹陽的被執行人住所地進行搜查。迫于執行壓力,被執行人于集中執行當日攜帶現金至法院主動履行完畢債務。
經開法院突擊前往被執行人馬某、武某夫妻二人住所地,成功將被執行人武某拘傳至法院,后武某聯系其丈夫馬某趕至法院處理案件。
經釋法說理,被執行人二人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拍賣名下房屋。承辦法官遂召集申請執行人至法院,雙方對房屋拍賣、起拍價等達成了一致意見。
(《零距離》記者/馮珂 編輯/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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