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挪用資金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等其他法定情形,需要受到相應處罰。
挪用資金已經退還了還追究嗎?
資金的的人將挪用的資金歸還后,還會不會立案,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分別...
1、如果公安機關認為已經構成挪用公款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是會立案的。即使已經將挪用的資金歸還,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如果公安機關認為已經不構成犯罪的,那么就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