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33合議庭10日決定,推遲總統李在明牽涉的地產弊案庭審。
報道稱,李在明牽涉的大莊洞、柏峴洞、慰禮新城建設項目腐敗案和城南足球俱樂部非法贊助案庭審原定于6月24日進行,法院10日決定日后將另行指定庭審日期。
法院表示,院方依據《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總統在職期間免于受到刑事追訴。
此前,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推遲原定于6月18日的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庭審日期。
標簽: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商務合作- 招聘信息- 聯系我們- 免責聲明
蘇州資訊網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網站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蘇州資訊網官方網站 www.csmydz.com © 201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 京ICP備2022018928號-5營業執照聯系我們: 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