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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下午,常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四大隊二中隊執法人員在鄒區鎮岳楊路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一牌照為蘇D開頭的黑色日產軒逸小轎車迎面駛來,車速十分緩慢,執法人員立即走上前讓其靠邊接受詢問。經過仔細觀察發現該車車身兩側雖貼有“滴滴”字樣的標簽,但駕駛員眼神躲閃,回答問題時支支吾吾,答非所問。上述細節引起了執法人員的警覺,于是對該車展開了執法檢查。
經調查,8月9日14時10分,駕駛員袁某通過滴滴平臺接了一個常州龍湖龍城天街到鐘樓區鄒新花園南區訂單。袁某駕車帶上一位懷抱嬰兒的女性乘客行駛到鐘樓區鄒新花園南區北門時接受執法人員檢查,駕駛員通過滴滴平臺向乘客收取車費15.1元。執法人員通過“守護1.0”系統查詢發現駕駛員有網約車從業資格證,但車輛并未辦理網約車道路運輸證,不是合規網約車。駕駛員袁某向執法人員承認,由于自己一直處于失業狀態,所以想跑網約車賺錢,但辦理正規網約車車輛保險開支較大,為省下費用的同時避免被執法人員檢查,就“自作聰明”地給自己車上貼了假的網約車標識,偽裝成合規網約車從事非法營運,目前累計經營2355天,沒想到這次被抓了現行。因該名駕駛員涉嫌從事非法營運,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在此,交通執法部門提醒廣大網約車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營運,一定要辦理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從合法登記的網約車平臺接單載客,做到合法合規經營。非法營運車輛在網約車平臺接單雖然隱蔽,但執法人員在科技裝備的支持下,依然可以識破偽裝,切不可有僥幸心理。下一步,交通執法部門將加大對該類違法行為處理力度,維護網約車市場良性發展。
(編輯/徐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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