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達人是指什么?
送達人是指送的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五十二條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送達回證的送達人是誰?
送達回證由法院送達。送達回證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證明送達法律文書的憑證。它既是送達行為證明,又是受送達人接受送達的證明,是人民法院與受送達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系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