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依據《方案》,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將體現在6個方面,分別是分路段、分車型(類)、分時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
實施靈活多樣差異化收費
根據《方案》,將重點在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或城市道路擁堵嚴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間交通量差異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顯低于設計能力的路段,實施靈活多樣的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杠桿,均衡路網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區域路網整體運行效率。對不同車型(類)普通貨車或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罐式車輛等專用運輸車輛實施差異化收費,提高專業運輸效率,支持物流運輸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重點針對交通量波峰波谷明顯、承擔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時段執行差異化的收費標準,引導客、貨運車輛錯峰出行,緩解高峰時段交通擁堵,均衡路網時空分布。通過大數據分析論證,重點針對鄰近港口和大型工礦企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異較大的相鄰平行路段、城市周邊高速公路項目等特定區間、特定出入口實施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擴大精準調流降費的實施效果。
此外,重點針對資源省份貨物單向運輸特征明顯的高速公路,可對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實施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杠桿,引導車輛科學合理地使用公路資源。與此同時,進一步完善ETC電子支付優惠模式,鼓勵引導車輛安裝使用ETC不停車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網通行效率,促進物流提質增效。
按照《方案》實施步驟要求,2021年6月底前,各地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和財政主管部門要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實施;9月底前,督促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批準方案組織實施;12月中旬,根據實施情況,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并適時優化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長效機制。
科學引導和調節交通流量
實行差異化收費后,高速公路通行費是否可能上漲?通知明確提到,各地可結合實際,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選擇部分經營性收費高速公路開展通行費定價方式改革試點,將現行政府定價調整為指導價,以現有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上限,賦予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一定的定價自主權。
實際上,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并非新鮮事物。截至2019年6月全國已有27個省份實施。一則今年4月的消息顯示,作為最早試點的省份,目前山西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路段達4000公里以上,超過山西高速公路總里程的70%。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和客流、物流的迅猛增加,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和時段的交通量已經超過了設計通行能力,導致擁堵緩行時有發生;與此同時,一些相關路段和時段車流量相對較少,存在一定的通行能力閑置。通過科學合理調整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實施差異化收費,有利于科學引導和調節交通流量,最大限度地發揮公路網的網絡效益,提高車輛通行效率,降低車輛通行費用,促進公路運輸提質增效。而從實踐情況看,通過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區域和路段交通量分布趨于均衡,路網運行效率明顯提升,貨車運輸成本有效降低,公路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實現了多方共利共贏。(記者 肖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