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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江云新聞
8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第7號河湖長令的具體情況。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第7號河湖長令具體情況)
第7號省河湖長令遵循自然規律、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了遠期目標和近期目標。
遠期目標是努力實現“五個全面”,在全省各級河湖長帶領下,推動全省河湖面貌全面改善、河湖水質全面提升、河湖生態全面修復、水旱災害防御能力全面增強、群眾對河湖環境滿意度全面提高,逐步將全省河湖打造成“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荊楚幸福河湖。
近期目標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九個一”的任務,即省級印發一個“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制定一個“幸福河湖成效評價體系”、建立一項“幸福河湖建設激勵機制”。各市縣區要出臺一套“流域綜合治理規劃成果”、建設一個本級“幸福河湖試點”、形成一套“幸福河湖管護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要整治一批“小微水體”、建成一個“幸福河湖生態示范村灣(社區)”、建立一套“河湖管護村規民約”。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省級層面重點是制定幸福河湖創建的總體實施方案,評價標準,激勵機制,并根據幸福河湖試點建設的成效,組織開展幸福河湖達標評選、認定發布。
市縣區是幸福河湖共同締造的主體,需要依據本地的流域綜合治理規劃與統籌發展規劃,選擇1條河或1個湖開展幸福河湖試點建設。試點建設應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河湖管護、流域區域發展等各方面的需求,緊扣第7號省河湖長令提出的五大內容開展工作,完成幸福河湖試點任務。
鄉鎮是幸福河湖共同努力締造的參與方,在市縣區選擇的試點河湖流域范圍內,落實共謀、共護、共治、共創、共享的任務要求,并重點圍繞小微水體治理、河湖保潔管護、群眾發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等方面積極探索,在幸福河湖流域內形成小微水體“一村一品”、生態示范村灣、河湖管護村規民約等系列成果,推動人居水環境改善,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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