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2023年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公眾指南目錄(人社領域)》。
詳情如下
01
【資料圖】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
支持標準:現標準為673.19元/月/人
適用對象:具有我市戶籍,開辦個體工商戶或在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用工及其他方式靈活就業的,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辦理流程:高校畢業生可通過線上(湖北政務服務網等)線下渠道,向戶籍所在地社區(街道)申請,社區(街道)、區人社部門2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復核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受理/咨詢部門:各區人社部門
02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招用)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招用)
支持標準:現標準為923.78元/月/人
適用對象: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辦理流程:小微企業可通過線上(湖北政務服務網等)線下渠道,向納稅所在區人社部門申請,區人社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受理/咨詢部門:各區人社部門
03
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支持標準:5000元/人
適用對象:在我市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的就業困難人員。
辦理流程:申請人向《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后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受理/咨詢部門:各區人社部門
04
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支持標準:5000元/人
適用對象:首次領取《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含返鄉創業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的返鄉創業人員。
返鄉創業人員,須取得武漢市任一區戶籍后外出就業、創業、就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漢戶籍所在區創業(原屬武漢市中心城區及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戶籍的人員,返回上述任一區創業的,視同返鄉創業)。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完整的申報材料,向工商注冊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并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資金撥付資料送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受理/咨詢部門:各區人社部門
05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初創組織吸納就業補貼
支持標準:
1.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一次性給予5000元補貼;
2.初創組織吸納就業補貼:每吸納1名符合條件人員,給予1000元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
適用對象:
1.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并擔任法人。初創組織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不含創業者本人)及以上,申報補貼時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2.初創組織吸納就業補貼: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1個月以上。
辦理流程: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初創組織吸納就業補貼受理申請、審核及公示、資金撥付等工作,由初創組織注冊所在區人社部門負責落實。
1.申請時限。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應在初創組織法人畢業5年內提出申請。初創組織吸納就業補貼應在與被吸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6個月內提出申請。
2.審核及公示。區人社部門受理申報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及時出具審核意見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3.資金撥付。區財政部門根據人社部門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報對象銀行賬戶。
受理/咨詢部門:各區人社部門
06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支持標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即:單位繳費費率為0.7%,個人繳費費率為0.3%。
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23年4月30日。
適用對象:我市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單位。
辦理流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屬“免申即享”業務,參保單位無需辦理。
受理/咨詢部門:轄區社保經辦機構
07
階段性緩繳社保費補繳政策公眾指南
政策名稱:階段性緩繳社保費補繳政策
支持標準: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適用對象:已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援企穩崗促就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21號)、《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30號)文申請緩繳的單位。
辦理流程:對于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援企穩崗促就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21號)文件申請緩繳2022年二季度社保費的特困行業企業,在按月申報繳費后,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的“單位社會保險費應繳認定單及退費單據開具”事項,在“歷史欠費”中勾選險種(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和緩繳的費款所屬期,辦理分期、逐月或一次性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業務。
對于按照《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30號)文件要求申請緩繳社保費的企業,在緩繳期滿后,應前往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緩繳的社保費業務。
受理/咨詢部門:轄區社保經辦機構
各受理/咨詢部門聯系方式
江岸區人力資源局:027-82733452
江漢區人力資源局:027-85709020
硚口區人力資源局:027-83631970
漢陽區人力資源局:027-84872334
武昌區人力資源局:027-88936705
青山區人力資源局:027-68860621
洪山區人力資源局:027-87397602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027-84852219
蔡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7-84942505
江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7-87916691
東西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7-83219926
黃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7-66000619
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7-89350427
東湖高新區黨工委組織部(人事局):027-67880128
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工委組織部(人事勞動局):027-86779323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岸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226058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漢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561789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硚口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3883537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陽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4706003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53026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6867712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山社會保險管理處:027-87223125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分局):027-67880230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社保處:027-84891235
江夏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服務中心:027-81345800
東西湖區社會保險登記服務中心:027-83219926
新洲區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027-89350931
黃陂區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027-61007157
蔡甸區社會保險基金結算中心:027-84998783
長江日報 武漢市人民政府網站 武漢發布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