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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23年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江蘇1起,為南京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中燃)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2023年1月18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對南京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中燃)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南京中燃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956.31萬元,并處以其2018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2083.76萬元,罰沒金額合計5040.07萬元。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于2019年4月28日對南京中燃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經查,本案相關市場界定為南京市江北地區管道燃氣供應服務市場,南京中燃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016年以來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在與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商開展燃氣管道工程安裝業務時,將購買燃氣保險、燃氣報警器、燃氣具、金屬波紋管等增值產品作為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商燃氣入戶過程中的必需環節,強制要求開發商購買上述增值產品;沒有正當理由,針對開發商和非居民用戶收取不合理的超配套范圍工程費和非居民燃氣管道工程安裝費,違反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
燃氣行業作為公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在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燃氣供應服務的同時,近年來成為壟斷行為的高發領域之一。本案的查辦有力規范了當地城市燃氣行業市場競爭秩序,維護了相關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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