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民政部統一部署,按照省民政廳試點工作方案統一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合肥市所有婚姻登記機關開始受理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全省通辦”業務。
具體辦理方式為:雙方均為內地居民且一方戶籍在安徽省的,可以選擇在省內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雙方均為內地居民、戶籍均不在安徽省但只要有一方經常居住地在安徽省,可以憑有效居住證件到發放地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一方為現役軍人,非現役軍人方為安徽省常住戶口的,可以到省內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一方為現役軍人,非現役軍人方非安徽省常住戶口但經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非現役軍人方在安徽省內的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跨區域辦理離婚登記的,經過離婚冷靜期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離婚登記的機關辦理。
市民政局提醒,根據民政部部署要求,雙方戶籍或經常居住地均不在安徽省的,暫不能在安徽省內辦理結(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及婚姻登記檔案查詢業務,涉外、涉港澳臺居民和華僑的婚姻登記相關業務,不作調整,仍按照原規定辦理。
申請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可以提前撥打當地婚姻登記機關工作電話進行咨詢,確保一次性順利完成跨區域婚姻登記事項辦理。
(記者 朱震宇)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