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2023年全省生態環境類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結果的通報,信息顯示,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對隨機抽取的生態環境類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開展了現場檢查,經現場檢查和對檢查結果的集中分析研判,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9 家機構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存在輕微問題,自行整改; 6 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9 家機構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移交生態環境或市場監管執法稽查部門處理; 1 家機構基本條件無法持續符合資質認定要求,移交資質認定部門處理。
檢查結果通報摘要如下:
(相關資料圖)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共分 6 個檢查組,隨機抽取 25 家機構,共抽查檢驗檢測報告 250 余份。檢查組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規范標準,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體系文件、變更 、能力、證書標志和公章、現場過程、分包、人員、樣品、報告和原始記錄、實驗室安全管理 等方面。重點檢查相關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持續保持資質認定的條件和要求;檢驗檢測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檢驗檢測機構是否按照相關標準開展檢驗檢測工作并出具檢驗檢測報告。通過檢查,共發現 152 條問題,檢查結果均經檢查組和被檢查機構現場確認。
二、 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主要問題
1. 機構體系管理不規范。部分機構存在內部管理不規范、質量控制不到位、不能完全按照質量體系開展檢驗檢測業務的情況。部分機構標識、標準等缺失;檔案管理不到位等。
2. 樣品管理不符合要求。部分機構的樣品采集、標識、分發、流轉、制備、保存、處置不符合標準等規定,容易導致樣品污染、混淆、損毀、性狀異常改變等情形發生。
3. 設施及環境條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機構實驗室缺少排風設施和清洗設備,顯微鏡室內環境條件不符合要求,氣相色譜實驗室內溫度不符合要求等。
4. 報告及原始記錄關鍵信息缺失。部分機構未嚴格按照標準編制檢驗檢測報告,原始記錄中關鍵信息存在信息填寫不完整、表述不規范、信息不全等情況。
(二)處理意見
經現場檢查和對檢查結果的集中分析研判,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9 家機構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存在輕微問題,自行整改; 6 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9 家機構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移交生態環境或市場監管執法稽查部門處理; 1 家機構基本條件無法持續符合資質認定要求,移交資質認定部門處理。
三、相關要求
(一) 省市場監管局和省生態環境廳將開展檢查結果及相關證據資料移交工作。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對機構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函告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依據《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和《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對機構數據失實和弄虛作假行為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函告同級市場監管部門;涉嫌犯罪的,要加強行刑銜接,及時做好案件線索移交。
(二) 各相關機構收到通報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不斷完善內部管理,規范檢驗檢測程序,強化質量體系運行,于 8 月 31 日前通過江蘇省檢驗檢測監管服務平臺(蘇檢通平臺)上報整改報告和相關證據材料。
(三)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要運用好此次檢查結果,加強對生態環境類檢驗檢測機構的行政指導,并督促本轄區內發現問題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法依規做好相關整改落實工作,對機構上報的整改報告和相關證據材料及時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對其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四)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要對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根據檢查發現的區域性、行業性問題,加強生態環境類檢驗檢測機構監管方法研究。要積極完善檢驗檢測 “ 雙隨機、一公開 ” 監管、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信用承諾等制度舉措,形成行之有效的檢驗檢測信用監管工作機制和模式,不斷提升我省生態環境類檢驗檢測水平。
監督檢查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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