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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違法違規行為,最高可獎20萬元
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4月1日起,舉報人向醫保行政部門反映各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線索,經查證屬實,將獲得最低2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為進一步適應基金監管新形勢,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鼓勵群眾參與醫保基金監管,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市醫保局、財政局共同印發了《泰州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體獎勵金額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獎勵,最低200元(不足200元的補足2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舉報人可在收到獎勵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獎勵。
《獎勵辦法》規定,舉報人獲獎勵,需同時符合5個條件: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違規線索,并提供有效證據;舉報的主要事實、證據事先未被醫療保障部門掌握;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被舉報行為已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舉報人愿意得到舉報獎勵,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其他依法依規應予獎勵的必備條件。
舉報途徑有哪些?寫信、到訪、打電話、通過郵箱、微信公眾號都可以。舉報受理地址:泰州市洪澤湖路66號2樓206室基金監管處。舉報投訴平臺號碼:12393。
舉報受理郵箱:tzsylbzjjjjgc@163.com。市民還可以關注“泰州醫保”微信公眾號,進入主頁面后點擊右下角的“經辦服務”,再點擊下拉菜單中的“騙保舉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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