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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準了《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13件報批法規。這13件報批法規,創造了2個全省首次。
第一個全省首次,是首次以優化營商環境為題的專門立法——《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一流的營商環境,是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競爭力。作為全國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之一和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備選樣本城市,杭州優化營商環境的腳步一直未有停頓。去年實施的153項改革舉措,全部取得階段性成效。與其他5城市共同探索的50項改革舉措,獲國辦發文推廣。
《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文共7章70條,包括“市場環境”“政務服務”“創新創業支持”“監管執法”“法治保障”等章節,不少條款都頗具“杭州味”,例如規定公職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親清政商交往行為準則,明確惠企政策集中通過數字化平臺發布和兌付,規定遠程異地評標,規定網絡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身份認證和意愿證明方式等。
第二個全省首次,是首次省內協同立法。13件法規中,有一對“雙胞胎”——《紹興市浙東唐詩之路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臺州市浙東唐詩之路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
浙東唐詩之路是浙江四條詩路文化帶之一,延續千年,是一條自錢塘江經浙東運河、曹娥江至剡溪再達新昌,直至臺州天臺的詩意之路。詩路跨越千山萬水,遙遠的空間距離帶來的不僅是沿途美景,還有執法管轄權問題。如果只由單個設區市立法,很容易出現后期執法問題。
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積極推動下,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和臺州市人大常委會采用協同立法的形式,同步立項,同步起草,同步審議,同步報批,同步施行。2021年6月,兩地人大常委會就浙東唐詩之路首次開展立法聯系,制定工作計劃,共同決定在各自走訪調研的基礎上,再進行互訪。2022年12月,兩地又同步對條例進行二審,一同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這是省內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協同立法,將有利于實現浙東唐詩之路串“珠”成鏈,解決文化資源保護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讓唐詩之路穿越千年歷史重新煥發光彩。
其他10件報批法規,分別為《杭州市濕地保護條例》《杭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寧波市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寧波市社會信用條例》《寧波市供水和節約用水條例》《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湖州市湖筆保護和發展條例》《嘉興市全民健身服務保障條例》《舟山市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景寧畬族自治縣畬醫藥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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