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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鹽城港大豐港區進境肉類、水果指定監管場地通過海關總署驗收,標志著指定監管場地已經具備肉類、水果進口功能。
鹽城港大豐港區為推進進境肉類、水果指定監管場地建設,港區將集裝箱碼頭作為進境肉類及水果停泊裝卸指定專用碼頭,整合鹽城港大豐港區保稅物流中心進口食品冷鏈查驗區及儲存冷庫、冷鏈專用場地及監控信息化系統,設置行政管理區(含技術用房)、集裝箱待檢和扣留區、冷鏈查驗與儲存區、檢驗檢疫處理區四大功能區。
其中查驗平臺面積1238平方米,分為水果及肉類兩個封閉式分區,配備8個裝卸平臺,水果和肉類各4個裝卸平臺,作業時可同時滿足對肉類和水果同時實施查驗。查驗及儲存冷庫面積4953平方米,存儲量5000噸,主要包括冷藏庫3間、冷凍庫3間。集裝箱待檢和扣留區,面積1.1萬平方米,為肉類及水果冷藏箱提供專用的場地,劃分為待檢區、扣箱區等區域。
該項目是海關總署自《海關指定監管場地管理規范》新規定發布后,著力打造的集約化綜合管理指定監管場地示范項目。將肉類、水果兩個指定監管場地統一規劃、合并建設,從而達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滿足進出口企業進口多元化一站式服務的需求。鹽城海關駐大豐港辦事處主任崔克勁表示,為鹽城及周邊地區進境肉類、水果相關企業提供更優質便捷的服務,對于完善港區口岸功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具有積極的意義。
(來源:江蘇廣電鹽城中心站/欒坤恒 蔡勇 通訊員/徐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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