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照護”這一市場空白,并非未被養老服務機構發現。之前,蘇州一些養老服務中心也曾嘗試提供夜間服務,但效果并不明顯,“護理人員從何而來?服務標準怎么訂?價格又是多少?責任如何厘清?很多問題,無從參考。兩年嘗試下來,接受服務的只有寥寥幾人。”《管理辦法》的出臺讓他們看到了希望:“有政府支持,名正言順,老人認同度也更高。”
蘇州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處長羅林
據了解,《管理辦法》共12條,對家庭養老夜間照護床位的定義、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機構、服務流程、建床要求、風險防控、質量管理和扶持政策進行規范。為消除老年人擔心的安全問題,市民政局專門設計了三重“防護網”:一是所有護理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起居照料、精神照護、應急處置等相應培訓;二是服務開展必簽約,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要做的事情;三是納入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責任險。同時,進一步依托市養老服務聯席會議推動行業綜合監管,做到事前有預案,事中有記錄,事后有獎懲,形成居家養老“安心消費鏈”。此外,服務機構還會在征得老人同意情況下,為服務對象配置簡易緊急呼叫設備,制定風險防范預案。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風險防控方面,家庭養老夜間照護床位納入蘇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責任險保障范圍。據了解,這一保險是蘇州市民政局2010年率先推出的,由政府買單,商業模式進行運作,護理人員和享受服務的老人在服務與被服務的過程中出現什么意外,都可以由這一保險來進行理賠。這一保險與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和老年人人身意外傷害險一起組成了蘇州“三項惠老保險”,保障了“三人一物”,“三人”指:老人、服務隊伍、前往養老機構探視老人的親友,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什么意外,都可以理賠。“一物”指養老服務機構的錢、財、物,如果出現什么意外,也可以由保險公司理賠。“這就解除了各方面在養老服務,尤其是夜間照護方面的后顧之憂。”羅林說。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馮秋瑜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馮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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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蔡凌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