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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12月10日,新京報記者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相關方面獲悉,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該意見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騰退宅基地的可以購買限價房。
意見明確,對自愿騰退宅基地進城購房的農村居民定向銷售限價商品房,并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限價商品房可由各縣市有關國有企業在城區或輻射帶動能力強的中心鎮建設。對未騰退宅基地進城購房的農村居民,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上述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購房補貼標準由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
在權益保障方面,意見提出,進城購房的農村居民,可以申請登記為城鎮常住戶口,與城鎮居民均等享有教育培訓、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就業創業等基本公共服務,其在原戶籍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的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購房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利率。
此外,意見要求,各金融機構針對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有關國有企業建設限價商品房和個人住房貸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