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業因逾期兌付而風聲鶴唳。近日,金博股份、南都物業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官宣“踩雷”中融信托旗下產品,涉及逾期兌付金額超億元。8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已發布逾期兌付公告的上市公司外,亦有多家上市公司此前購買過同款信托產品,但目前尚未到產品兌付日期。
隨著“信托產品停兌”消息的不斷發酵,多家信托公司受此波及,相繼發布公告回應澄清信托產品運營正常。在分析人士看來,信托產品逾期會影響上市公司現金流狀況,逾期兌付后信托公司會通過對底層資產變現、啟動司法程序、推動重組等來化解風險,整體來看,信托行業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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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踩雷”中融信托
多家上市公司發布公告,劍指中融信托旗下產品逾期兌付。8月11日,金博股份發布關于信托產品逾期兌付的提示性公告稱,2022年8月10日-12日,該公司通過恒天財富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中融-隆晟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隆晟1號”)、“中融-澤睿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兩款信托產品,合計投入金額6000萬元,但截至公告之日,兩款信托產品的6000萬元本金及426萬元投資收益均尚未收回,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兌付或者僅部分兌付的風險。如本息無法兌付將對公司2023年度利潤產生影響。
與此同時,南都物業也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購買的3000萬元“中融-匯聚金1號貨幣基金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匯聚金1號”)面臨逾期兌付的風險,匯聚金1號預期收益率為5.8%,產品期限為6個月至8月8日到期,但截至8月11日,該公司尚未收到匯聚金1號本金及投資收益。
除金博股份和南都物業外,8月4日,咸亨國際也曾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購買的三款信托產品面臨兌付危機,其中一款受托方也是中融信托,產品名稱為“中融-豐盈176號集合資金股權投資信托計劃”(以下簡稱“豐盈176號”),剩余信托產品本金257.06萬元及投資收益尚未收回。
據了解,中融信托成立于1987年,前身為哈爾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該公司控股股東為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緯紡機”),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中融信托第二大股東。
從業績表現來看,中融信托上半年表現不佳,2023年上半年,中融信托實現營業總收入23.58億元,同比增長1.21%;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3.32億元,同比減少51.63%。
“中融信托逾期業務持續,特別地產業務深陷,信用受損。”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表示,近期,中融信托逾期兌付業務部分與其關聯方中植系有關,后續相關業務也面臨逾期風險,且可能性很高。
逾期兌付風波或將持續
目前中融信托官網尚無法正常預覽,8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登錄中融信托官網,網站頁面顯示8月4日-31日期間由于維護原因,瀏覽時間為工作日8:30-17:30。
上市公司購買信托產品是為了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自有資金,增加投資收益,但目前來看,圍繞中融信托逾期兌付風波或將持續。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已發布公告的上市公司外,亦有多家上市公司此前購買過中融信托已出現逾期兌付的同款信托產品,但目前尚未到產品兌付日期。
根據微光股份此前公告,該公司已購買尚未到期的產品包括匯聚金1號,共有2筆購買金額各5000萬元的匯聚金1號將于8月20日和9月11日到期。*ST民控也曾于3月11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滾存投資匯聚金1號的議案,投資金額為1億元,投資期限一年,預期年化收益率6.1%。雙成藥業則于4月17日與中融信托簽署了信托合同,認購3000萬元隆晟1號,產品到期日為10月17日。
“信托產品逾期會影響上市公司現金流狀況,且可能影響資產狀況和導致大額損失。”談及逾期兌付后信托公司會如何解決,廖鶴凱表示,逾期后信托公司會通過對底層資產變現,啟動司法程序、推動重組等來化解風險。某信托業內人士也表示,逾期后信托公司會比較積極地通過延期、處置抵質押物、訴訟等形式處置不良資產。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豐盈176號逾期兌付后,為了保障信托計劃順利退出,中融信托作為受托人,已向法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并已經查封項目公司和 SPV 等主要公司股權及賬戶。現階段處于執行和解狀態,和解相關協議約定退還土地出讓金扣減政府要求預留的項目清算退場工程款后,全部用于支付部分股權收購價款。
信托行業整體風險可控
此前,就有市場傳聞稱,中植系爆雷引發中融信托停兌,理由為資金池業務出現問題。隨著“信托產品停兌”消息的不斷發酵,多家信托公司受此波及,相繼發布公告回應澄清信托產品運營正常。
其中,光大信托官網發布公告稱,“就近日網絡流傳的關于光大信托產品兌付的不實言論,我司作出嚴正申明:公司管理的信托產品運營正常,均按照信托合同約定進行管理和信托利益分配,對于不實言論和傳言公司將依法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中航信托也發布聲明稱,“近日互聯網造謠者發布的有關該公司的不實信息,公司高度重視,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司運行一切正常”。
傳聞中的資金池業務也是近年來信托公司整改的重點。資金池業務實質上是指將每只獨立信托產品的資金混合使用的業務,2018年4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即“資管新規”)下發,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只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業務。
2023年3月,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再次明確嚴控資金池業務,要求信托公司應當嚴格把握信托業務邊界,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通道業務和資金池業務。
“監管很早就開始限制資金池業務規模,目前都是歷史遺留問題。”廖鶴凱認為,中融信托逾期情況主要是中植系的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與其他公司關聯度不高,逾期兌付會對信托公司當期業務情況產生直接負面影響,但如果是小規模則影響有限,對于行業則會影響行業信用,但預計不會形成關聯效應,信托行業整體風險可控。北京商報記者針對市場所述兌付問題嘗試聯系中融信托,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應。
北京商報記者 李海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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