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百姓“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難題,蘇州大病保險的待遇保障水平穩步提升。近日蘇州市區(包括市本級、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進一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個人自負和合規自費費用合計超過2萬元的,報銷比例提高到60%及以上。
日前,蘇州市醫保局和財政局下發《關于層轉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進一步提高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對個人自負和合規自費費用合計2萬元(不含)至5萬元(含)的,參保人員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超過5萬元的,大病保險以費用段繼續按60%至80%的比例支付,上不封頂。
同時,大病保險制度重點向困難人群傾斜。《通知》明確,《蘇州市社會醫療救助辦法》中規定的實時救助人員,個人自負費用和合規自費費用合計2萬元(不含)至5萬元(含)的,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由55%提高到65%。其余費用區間段支付比例不變。
“本次政策調整后對于參保人員,一年最高可多報銷3000元。報銷比例再次提高,進一步發揮了大病保險制度的托底保障作用。”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相城區68歲的居民楊某,2017年被查出患有運動神經元病、漸凍癥,前后治療一共花去219萬元。最終醫保基金為其支付41萬元,大病保險又補償費用123余萬元,這樣,楊某個人現金負擔率下降69.17%。
數據統計,本次政策調整后,截至今年9月,市區大病保險共惠及43724人,補償金額近2.3億元。此外,大病保險還對今年1至8月符合條件的9278名人員進行增發,增發金額已于日前發放至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賬戶中。(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