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拘役有案底。為一種刑罰,代表著人民法院認定其有罪,仍然是有案底的,行為人是會留下犯罪記錄的,并且案底會終身保存。并且我國實行前科報告制度,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就業或者入伍時應當如實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事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