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間,中國銀保監會披露,針對銀行業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數據質量違法違規行為,21家銀行機構皆遭處罰,涉及三大政策性銀行、國有六大行以及12家股份行。
國內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度成為輿論熱點。徐州的情況又如何呢?
根據公開的信息顯示,今年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徐州監管分局集中公布了一批查處的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案件,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徐州分行等在內的7家金融、保險機構及其責任人受到不同程度處罰。
其中,中國農業銀行徐州分行因遺失金融許可證,被徐州監管分局罰款人民幣1萬元,對直接責任人花純永處以警告處分。金融許可證是指銀監會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因內部控制不當,發生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和挪用資金案件,被罰款45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警告、禁止從事銀行業10年和11年的處分。
此外,太平洋保險徐州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費用、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跨省經營車險業務等違規,被罰款46萬元,直接責任人常某被警告的同時,也被罰款8萬元。
新沂農商行存在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銀團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的行為,被罰款75萬元。
睢寧農商行則領到了最大的一張罰單。睢寧農商行也因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銀團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的行為,被罰款85萬元。
昆山農商行銅山支行則是因為被查出存在信貸資金被挪作他用違規事實,受到罰款35萬元的處罰。
作為此次唯一一家受罰的村鎮銀行,沛縣漢源村鎮銀行受罰的原因,則是其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被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