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重點場所疫情防控,根據《常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佩戴口罩和使用場所碼的決定》和《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3號通告(加強當前疫情防控)》,近日,常州警方依法查處了一批未按照規定使用場所碼的案件,通報15起案件如下:
一、場所未設置場所碼
1、4月6日,天寧公安分局局前街派出所檢查發現迎春步行街“黎花咖啡”店內多人違反防疫規定聚集打牌,該店業主鄭某未按規定設置場所碼,天寧公安分局依法對鄭某予以治安處罰。
2、4月9日,武進公安分局南夏墅派出所檢查發現華陽村委“老地方燒烤”業主李某未按規定設置場所碼,武進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予以治安處罰。
二、場所經營者未督促顧客掃碼
1、4月9日,溧陽市公安局清安派出所檢查發現平陵西路 “鐵鍋年代”飯店業主董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 溧陽市公安局依法對董某予以治安處罰。
2、4月9日,金壇公安分局薛埠派出所檢查發現薛埠“馬家牛肉湯館”業主馬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金壇公安分局依法對馬某予以治安處罰。
3、4月9日,武進公安分局鳴凰派出所檢查發現鳴新中路“牛肉板面”業主何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 武進公安分局依法對何某予以治安處罰。
4、4月9日,武進公安分局牛塘派出所檢查發現長虹花苑“沙縣小吃”業主王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 武進公安分局依法對王某予以治安處罰。
5、4月8日,天寧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檢查發現浦前東路“創牌小情大味餐飲”飯店工作人員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 天寧公安分局依法對飯店負責人王某予以治安處罰。
6、4月9日,天寧公安分局局前街派出所檢查發現城市花園7號“麥子田間”蛋撻店業主何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天寧公安分局依法對何某予以治安處罰。
7、4月6日,鐘樓公安分局五星派出所檢查發現龍湖天街GOAT餐飲店工作人員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鐘樓公安分局依法對負責人趙某予以治安處罰。
8、4月8日,鐘樓公安分局鄒區派出所檢查發現鄒區鎮北大街“浩徐記牛肉湯店”業主鄧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鐘樓公安分局依法對鄧某予以治安處罰。
9、4月8日,鐘樓公安分局永紅派出所檢查發現陳渡新苑“浙家樂超市”業主廖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鐘樓公安分局依法對廖某予以治安處罰。
10、4月5日,經開區公安分局橫林派出所檢查發現崔橋“劉記川菜館” 業主丁某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經開區公安分局依法對丁某予以治安處罰。
11、4月6日,經開區公安分局潞城派出所檢查發現公園壹號花園“璟沁閣”飯店工作人員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經開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業主陳某予以治安處罰。
12、4月7日,經開區公安分局橫山橋派出所檢查發現新利貿業廣場“肯德基餐廳”工作人員未督促進店顧客掃場所碼,經開區公安分局依法對負責人宋某予以治安處罰。
三、市民不聽勸阻拒不履行場所碼應用義務
4月4日,市民李某在三井街道秦嶺社區與社區工作人員因場所碼使用問題發生口角,采取拉拽、手持剪刀威脅等方式阻攔、威脅社區工作人員人身安全,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予以治安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我市疫情防控正處在非常關鍵的時期,必須繼續強化重點場所防控,全面加強場所碼全場景應用,各類重點場所、公共場所、經營場所等必須做到“應設盡設”,并張貼于入口顯眼處,未設置場所碼的不得開放或營業。市民進入各類場所必須掃場所碼,各類場所的經營管理主體必須監督進入人員掃場所碼。對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原標題: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被查處,常州警方通報15起案件!
來源:常州發布
標簽: 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