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提升民營經濟活力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出20條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化危為機。其中包括:全面清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和隱性門檻,不得額外對民營企業設置準入附加條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醫療、教育、養老等領域建設和運營;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十大高精尖產業集群建設;鼓勵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自主研發,加快疫情防控關鍵技術和藥品科研攻關;定期發布應用場景項目清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人工智能、區塊鏈、前沿材料、5G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在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國家和本市重大項目的應用場景建設;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等。(記者陶鳳 劉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