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青島海關現場監管下,存放于青島天安重交瀝青公用型保稅倉庫內不同儲罐2批保稅燃料油轉入同一儲罐中開展混兌調和作業。這2批保稅燃料油分別為3.4萬噸低硫保稅燃料油和0.6萬噸高硫保稅燃料油,這是山東省首次開展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

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是指在保稅監管場所內對兩種不同硫含量的保稅燃料油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物理混兌調和。混兌調和后,油品仍符合國際海事組織要求的硫含量低于0.5%的國際航行船舶加注標準,混兌后的燃料油將全部用于供應國際航行船舶使用。
自2020年1月以來,為減少二氧化硫排放污染,國際海事組織要求國際航行船舶必須加注硫含量低于0.5%的船用燃料油,全球低硫船用燃料油需求也持續增長。面對企業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的迫切需求,青島海關所屬黃島海關專門制訂保稅燃料油混兌業務專項監管方案,保障保稅燃料油混兌業務開展。(記者 白曉 通訊員 王頂 魏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