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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宣城市陽光中學發布游泳課告知書,在告知書中,記者獲悉,今年下半年新學期起該校把游泳作為一門必修課,納入教育教學課程體系來組織實施。
隨后,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聯系了宣城市陽光中學副校長李格,他告訴記者,目前游泳課程將在該校七年級和八年級學生中進行,目前的課程安排是每星期都將安排一節游泳課。此前,學校加大資金投入,建成室內恒溫游泳館同時引進了專業的游泳課程的老師。
“這在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我們想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讓孩子熟練掌握游泳這一生存技能,為學生生命安全保駕護航,同時也想培養選拔一些有特長的學生。”據李格介紹,此次游泳課程的開設是作為學生的必修課開設的,學期末會對學生和老師進行考核,“七年級學生要學會蛙泳,八年級要學習鞏固蛙泳的同時要學習自由泳,逐步實現讓每個孩子都學會游泳。”
溺水是造成兒童意外死亡的 “頭號殺手”。記者了解到,此前,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的《安徽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出學校應將游泳納入體育課程。根據草案修改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預防學生溺水綜合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定期開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學生防范意識;對留守兒童、特殊家庭學生等重點群體,定期開展家訪,督促學生監護人加強防溺水監管。學校應當按照規定將游泳納入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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