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實施《貴州省藥品注冊工作程序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程序規定》),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藥品注冊工作程序。
藥品注冊管理工作是藥品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涉及受理、審查、審評、檢測、審批等多個環節。《程序規定》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藥品注冊工作受理機構、審評機構、檢驗機構、審批機構的職責分工、流轉程序、工作規范和辦理時限。
在進一步壓縮相關工作時限方面,《程序規定》將分散在多個法規、文件中的有關藥品注冊工作時限作了集中規定。其中,受理、審批、備案工作時限,在法定工作時限減半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按承諾時限執行;審評、核查、檢驗等工作時限由于程序較為復雜、技術含量高、工作量大等原因,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藥監局的規定執行;將各具體承辦部門間的資料、批件、檢驗報告等文件流轉時限,在法定時限內統一規定為2個工作日,提高文件流轉效率。
《程序規定》的出臺實施,是貴州省藥監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舉措,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提高企業辦事效率,保障申請人權益,對規范藥品注冊活動、加強藥品注冊管理、保障藥品安全具有積極作用。(記者蔣紅瑜)
標簽: 貴州 細化藥品注冊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