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 通訊員 曹元燁)當事人在司法拍賣中拍下一套房產后,經法院審查,發現其沒有購房資格。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對其行為按悔拍處理。據悉,這是蘇州地區首例因競拍人無購房資格而按悔拍處理的案例。
2月7日,吳中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房產進行司法拍賣,起拍價為5.7萬元。經過205輪爭奪,147次延時,最終以39.4萬元的高溢價被競買人劉某某購得。拍賣成交后,法院依法審查競買人劉某某的購房資格,要求其出具房產交易中心的審核意見,但劉某某未能提供。在后續約談中,劉某某向法院坦誠其并非蘇州市戶籍,也沒有在蘇州購房所需要的個稅或社保繳納證明,參拍時因疏忽而沒有注意到法院對競買人購房資格的限制。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于今年1月1日起執行,將法拍房納入了限購范圍。吳中法院嚴格按照蘇州市政府關于房地產限購政策的規定,及時對掛拍房產的《拍賣公告》等材料進行調整,將買受人購房資格限制等相關內容進行標紅處理,予以重點提示。
鑒于此,吳中法院依法對劉某某的行為按悔拍處理,其保證金不予退還,法院將對該房重拍,若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價款且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差價的,劉某某仍需補足。
法官提示:司法拍賣并非淘寶購物,也不同于一般的商業拍賣。在參與競拍前,務必要仔細閱讀《拍賣公告》《拍賣須知》等相關材料,切忌因為“撿漏”“跟風”心態而盲目競拍。一時沖動可能會招來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標簽: 競價成功卻無購房資格 法院按悔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