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需具備教育或醫療資質
我市出臺指引文件 打造殘疾兒童康復的“蘇州模式”
蘇報訊(記者 陳秀雅 通訊員 謝文婷)近日,我市印發《蘇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教育備案指引(試行)》,引導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走上規范化發展的道路,進一步保障殘疾兒童的康復權益,打造殘疾兒童康復的“蘇州模式”。按照該文件規定,今后,民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需按照政策申辦教育資質或醫療資質,接受教育、衛健、民政、殘聯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017年國務院頒布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實行康復與教育相結合。2018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這些文件的出臺推動了我市殘疾兒童康復工作的快速發展。據統計,目前,全市在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的各類殘疾兒童近4000人。隨著殘疾預防普及和新生兒早期篩查工作的深入推進,需要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人數還將持續增長。目前,我市57家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中,取得醫療資質的機構28家(醫院或診所),取得教育資質的機構僅2家。
殘疾兒童康復是介于教育和醫療之間的康復形式。根據兒童個體發育發展特點,每個孩子的康復方式不盡相同。除醫院和特教學校外,尚未取得資質的民非康復機構已然成為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中不可忽視的力量,能有效滿足殘疾兒童個性化的康復需求,為孩子們就近康復提供便利。但長期以來,這些康復機構普遍存在規模小、管理不夠規范、監管難度大等問題。
去年6月,省殘聯、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聯合下發了《江蘇省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定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需要取得教育或醫療資質,該項規定將從明年元旦(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申辦醫療資質由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的標準和條件進行審批;但是,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申辦教育資質,尚無明確路徑。
為妥善解決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教育資質問題,推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的穩定有序開展,市政府先后兩次召集相關部門進行專題研究,要求結合蘇州實際,創新思路和方法,探索民非康復機構取得教育資質的路徑,讓符合條件的機構取得教育資質。9月30日,《蘇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教育備案指引(試行)》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
經過教育備案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開展的康復服務,不同于特教學校開展的學歷教育,是一種注重個性化、更有針對性的教育康復活動,是對特殊教育形式的補充,有利于推動我市殘疾兒童康教融合的發展。同時,面向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進行教育備案,保證了教育屬性和殘疾人服務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