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發布《關于支持太湖生態島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
昨天,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8月1日起施行。作為配套政策的《關于支持太湖生態島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也將同步實施,提出16條配套措施,既有加大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支持措施,也有支持綠色發展、產業富民的獎補措施。其中,特別明確了10年內由市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生態補償資金30億元,全力保障太湖生態島的保護和發展。
為加大太湖生態島生態優先保護力度,政策意見”提出6條措施。“生態島建設,首先要將加強生態環境治理放在第一位,因此重點提出對通湖河道整治、藍藻防控處置、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給予100%的財政資金支持。在加強農村環境和村莊風貌提升、開展綠美村莊建設方面,對獲得省級綠美村莊的村莊,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和10萬元/年養護費用。為加大生態修復系統治理,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對多功能多類型濕地示范區,項目予以100%資金支持。針對支持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對納入保護的古建筑、歷史建筑、傳統建筑保護工程的實施主體,給予最高50%的維修資金補助。對已認定的國家歷史文化名村、中國傳統村落給予100萬元/年保護資金,對認定省級傳統村落給予50萬/年保護資金。此外,針對加快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完善雨污水管網體系,“政策意見”提出,力爭3年內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輸送、全處理。針對島上古樹名木較多的現狀,提出加大推進一級、二級古樹名木名錄以及后備資源庫擴容。
為加大綠色發展支持力度,“政策意見”在這一方面提出4條措施,通過支持綠色農業、休閑康養、文化創意等項目建設,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富民。
特別是提出了支持發展鄉村旅游民宿的相關支持舉措,對獲評甲、乙、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資金獎勵。推動農產品綠色發展,加大對地理標志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和資金支持力度,并按現行市級獎補標準的2倍實施獎補,進一步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針對加強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提出積極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工程,創新性安排每年3000萬元專項資金,其中市級財政明確給予50%資金補助,這也是逐步解決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記者 朱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