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民政廳批準、市政府研究同意,2021年6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試點工作。5月27日,市民政局在徐州報業傳媒大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開展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解讀。
據介紹,開展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試點工作旨在圍繞加強和創新婚姻服務,提升婚姻登記機關的服務水平和質量,推動實行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改革,滿足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服務的需求。
戶籍在徐州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圍內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臺、華僑居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以及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暫不實行跨區域辦理。
在辦理程序上,全市縣(市)區婚姻登記機關實行跨區域婚姻登記預約制,根據婚姻登記工作量設置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預約量,暫不受理未預約的跨區域婚姻登記。市民可通過江蘇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預約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國務院同意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或離婚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根據國務院批復,江蘇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工作作為民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基本民生保障、創新社會治理、做好基本社會服務的重要方面。為使這項惠民利民政策舉措落實、落地、落細,市民政局要求,各縣(市)區民政局、各婚姻登記處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穩步實施,以此為契機,不斷提升婚姻登記服務水平;要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相關要求,完善婚姻登記機關配套設施,加強人員、經費等各類保障,不斷優化工作環境;要堅持邊試點邊總結,及時研究解決疑難問題,穩步推進跨區域辦理結婚登記業務,努力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吳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