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公安部深化車檢制度改革新措施的一項,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及9座以下,不含面包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10年內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廣大車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預約車檢地點和時間、申領電子檢驗標志、查詢本人名下機動車的檢驗有效期;公安交管部門設計了“車檢計算器”小程序,車主可按照車輛注冊登記時間查詢檢驗周期。貨車車主可通過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服務系統、“道路運政一網通辦”微信小程序,在全國范圍內辦理道路運輸證年審。